欢迎您访问恩施锦绣州城规划服务中心企业官网!当前时间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恩施要闻
恩施州总工会100万元定额补助惠及3类职工
发布时间:2026-01-05 15:01:15 来源:恩施日报

恩施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航 通讯员汤琼)为切实减轻参保负担,提升抗风险能力,州总工会针对参加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民营企业职工、环卫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给予100万元定额补助。

对全州已建会的民营企业(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协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在职职工,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按65元/人的标准予以定额补助;参加在职职工(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意外伤害互助保障项目,按20元/人的标准予以定额补助。职工所属工会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26日18时完成参保缴费的可申请补助。

对已加入工会组织的环卫工人,参加在职职工(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意外伤害互助保障项目,按20元/人的标准予以定额补助。职工所属工会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26日18时完成参保缴费的可申请补助。

全州已加入工会组织的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获赠专项意外伤害互助保障项目(每人每份25元)。职工所属工会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18时期间完成参保缴费的可申请补助。

民营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补助条件:所在企业已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职工本人已加入工会;补助对象符合湖北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条件。

民营企业职工、环卫工人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补助条件:补助对象已加入工会组织;补助对象符合湖北省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项目活动条件。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意外伤害互助保障项目赠送条件:赠送对象已加入工会组织;赠送对象属于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赠送对象符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意外伤害互助保障项目规定的参保条件。

此次补助活动遵循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及职工,可通过所在基层工会组织申报。

© 2020 恩施锦绣州城规划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恩施百捷 鄂ICP备20014002号 鄂公网安备42280102001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