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彭绪艳)近日,州医保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自6月15日起,在全州范围内正式推行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
按规定,参加恩施州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且住院分娩时医保待遇正常生效的人员,均可享受“零自付”待遇。此外,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也可按规定享受。
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通过推行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实现。“基本服务包”包括:普通病房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顺产及剖宫产对应的分娩操作、手术、麻醉、监护费,与分娩直接相关的常规检查、药品、耗材等费用。
参保孕产妇在州内“零自付”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时,“基本服务包”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个人不再承担。“基本服务包”以外的项目费用(特殊治疗、特需服务及其他合并症/并发症治疗费用),按现行生育保险和居民医保政策报销。
“基本服务包”医保基金支付标准根据分娩方式和医疗机构等级分别确定。具体标准如下:自然分娩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分别为每例3000元、4000元、4500元;难产分娩的在同级自然分娩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600元、800元、1000元(即一级3600元、二级4800元、三级5500元)。剖宫产(常规手术)分别为每例4000元、5400元、6000元;自然分娩转剖宫产的,在同级常规剖宫产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800元、1000元、1500元(即一级4800元、二级6400元、三级7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名婴儿,按对应分娩方式的增加标准执行。
需要提醒的是,政策自6月15日零时起实施,此前已入院,在15日零时后分娩的孕产妇同样可以享受“零自付”待遇。首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已由州医保局公布,包含州中心医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恩施市妇幼保健院等25家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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